2021洛阳高中招生入学方案(录取原则+报名方式)

导语 为做好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出台了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一起来看具体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招生政策在促进均衡、提高质量中的导向作用,调动高中学校在办学中的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形成良性、公平竞争机制,促进我市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洛阳市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2021年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实行属地招生政策,即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孟津、偃师招生范围保持不变)。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三、报名方式

  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洛阳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各城市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进行报名信息采集。

  四、命题、考试及阅卷

  (一)命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二)考试。2021年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满分为600分。城市区考务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和各学科分值为:

  2.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配备相关设备。

  3.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满分70分)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满分30分)及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5分),分别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4.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三)阅卷。全市中招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全部采取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各县区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省中招平台。市中招办将适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城市区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gl.jyt.henan.gov.cn/zk/)进行成绩查询。

  五、城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全市将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上网上录取。2021年起,洛阳市第二中学联盟校区和景华校区、洛阳市第三中学中州校区和东城校区、洛阳市第八中学关林校区和伊滨校区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划定中招录取分数线、统一招生、统一分班。

  (二)志愿填报(学校位次排名不分先后)

  1.省提前批次面向全省招生,每个批次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省提前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省提前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2.市提前批次(含特长生、国际班、小语种等特色班)。

  (1)市提前一批(18个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高收费国际班)、“中加班”(高收费国际班)、“中韩班”(高收费国际班)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中美班”(高收费国际班)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女子足球实验班”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美术班”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高收费国际班)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男子足球实验班”

  洛阳市第八中学·“音乐班”(声(器)乐)

  洛阳市第九中学·“美术班”

  洛阳市第九中学·“音乐班”

  洛阳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德语)

  洛阳外国语学校·“音乐班”(舞蹈)

  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美术班”

  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音乐班”

  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俄语班”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文兴学校·“实验班”(高收费民办学校)

  洛阳市华洋国际学校·“艺术班”(高收费民办学校女子班)

  (2)市提前二批(6所公办高中),面向城市区招生,可自主最多填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统招班”

  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统招班”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统招班”

  洛阳市第三中学·“统招班”

  洛阳市第八中学·“统招班”

  洛阳市第二中学·“统招班”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创新班(高收费国际班)”

  3.市批次面向城市区招生,市一批可自主最多填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市二批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1)市一批(15所公办高中),面向城市区招生,可自主填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中学、洛阳市第九中学、洛阳市第十二中学、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洛阳市第十五中学、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洛阳市第十九中学、洛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中学、洛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洛阳市第四十六中学、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洛阳市回民中学、洛阳市体育中学。

  (2)市二批(15所民办高中,为高收费学校),面向城市区招生,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梅森学校、洛阳长春中学、洛阳市华洋国际学校、洛阳欧亚国际双语学校、洛阳佳林学校、洛阳市宏瑞达学校、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洛阳伊滨国瑾实验学校、洛阳格致学校、洛阳复兴学校、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河南枫叶国际学校、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文兴学校。

  所有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无须填写自己的意见,该项目目前无法实现。

  (三)统招生的录取

  1.面向全省的招生按照录取批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省提前第一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1日,省提前第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2.面向城市区的招生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性录取。录取时按照市提前一、二批、市一、二批的顺序,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依次网上录取。录取时如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3.体育中学录取。报考体育中学的考生经体育中学专业测试合格后,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65%,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4.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仍未被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gl.jyt.henan.gov.cn/zk/)查询录取结果。

  (四)分配生的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要求,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县教体局可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方式,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促进普通高中公平竞争,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通过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接受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6所):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洛阳市第八中学、洛阳市第二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统招生计划的55%。

  3.分配生资格认定。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

  (2)分配生中招报名第一志愿必须为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并且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有效。

  (3)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4.名额分配办法。初中学校分配生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接受分配生的各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

  5.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1)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考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底录取。

  (2)分配生可根据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50分录取,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如果初中学校考入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的人数超过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则该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自动取消。

  (4)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空缺计划转录统招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填报志愿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五)特长生的录取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发展,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2021年将招收体育、美术、音乐等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后,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另外,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师资、场地、设备器材及特色办学需要,可从今年招收的高一新生中选拔有编程、人工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兴趣爱好的高中生进行集中或重点培养,为未来培养科技特长生奠定基础。

  1.体育特长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录取分数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中招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市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2.体育尖子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后,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65%,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3.艺术特长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录取分数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市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4.在中招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尖子生)一旦被录取,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六、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管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面向全省的招生管理

  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实验班。

  (一)空军航空实验班和海军航空实验班的招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21〕187号)要求进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二)国际班的招生。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宏志班的招生。为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帮困,避免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教体局和有关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连续两年未招收宏志生的学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四)理科实验班的招生。省教育厅将逐步缩减理科实验班招生计划,今年消减河南省实验中学理科实验班一个班招生计划。

  (五)校园足球实验班的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六)河南省体育中学的招生。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八、照顾对象及照顾标准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业务部门向考生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各县区中招办负责审核认定,各区中招办还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中招办审查备案。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外,各县区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区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

  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等都将在洛阳市教育城域网和洛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根据有关规定,对以下八种情况予以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的,照顾10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五)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同时,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教体局还要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杜绝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三)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四)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1.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坚决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考生应认真填写《2021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县区教体局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引导考生理性填报志愿。在填报高中志愿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严格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学生志愿填报后,由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和家长确认签字后报送至市中招办备案。

  3.严肃招生纪律。除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外,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以国际班的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五)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1.做好保密防范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中招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签定安全保密责任书(见附件2),确保师生安全和试题试卷保密安全。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控,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质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

  2.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市教育局将与各学校签订中招工作诚信协议书(见附件3),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也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六)搞好宣传引导,强化管理和监督

  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

  各学校要重视招生宣传,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市区高(完)中要按照《关于城市区普通高中开展开放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开放活动,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帮助学生做好志愿填报等工作。不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高(完)中、初中一律不得进入生源学校干扰教学秩序。各招生学校要做好服务工作,设立招生服务窗口,公布招生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各初(完)中学校要召开家长会等专题会议,利用多种形式,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个考生与家长。

  附件

  01. 洛阳市2021年考生诚信承诺书


  02. 洛阳市2021年中招工作安全保密责任书


  03.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中招工作诚信协议书


  04.洛阳市(区)中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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