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全文

导语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使用全省同一招生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2023年8月12日—14日,全县所有中小学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录。

  嵩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实行分类、分批招生。

  3.坚持合理控制班额。

  4.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

  5.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6.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二、招生报名办法及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使用全省同一招生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023年8月4日,召开全县招生工作会。

  2023年8月8日——12日,各学校对外发布招生公告,广泛宣传。

  2023年8月12日—14日,全县所有中小学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录。

  2023年8月17日至18日,补录及其他。

  2023年8月19日,所有招生学校对本校招生名单进行公示。

  2023年8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入学工作。

  三、招生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条件

  1.初中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一)乡(镇)学校

  小学:所在行政村或乡镇中心校所划区域内居民子女,乡镇单位职工子女及长期在本辖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本乡镇所有行政村(陆浑镇除外)居民子女,乡镇单位职工子女及长期在本辖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城区小学

  城关镇城区学校:有本村原始居民户籍的居民子女及在本社区内实际居住、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实验小学:县城白云大道以东、程门街以北、嵩州公园以南、伊河以西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注:县城白云大道以东、两程路以南、程门街以北、伊河以西为第一实验小学和第五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县城白云大道行政路以西、人民路瑶沟巷以南、水源街金城南路学校南围墙以北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

  第三实验小学:县城人民路以北、白云大道以西、书院路以南区域的单位职工及西关社区居民子女;西关社区、永安街以北一二小招生区域内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鹤鸣小学: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及在本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五实验小学:县城大禹路以南区域和白云大道以东、两程路以南、大禹路以北、伊河以西的城区居民子女(注:县城白云大道以东、两程路以南、程门街以北、伊河以西为第一实验小学和第五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及在本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六实验小学:白云大道以西、水源街金城南路二小南围墙以南、大禹路以北区域的城镇居民子女;北店街社区居民子女;北店街社区、永安街以南一二小招生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陆浑镇汪庄村村民子女及在本村扶贫安置小区内居住的居民子女。

  嵩县江苏双语实验学校:城区(计划招生360人)。

  (三)城区初中

  城关镇一中:有城关镇原始居民户籍的居民子女、镇直单位职工子女及在本行政区(除城区)实际居住、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实验中学初中部:县城程门街以北、翠三街以南、伊河以西区域的城镇居民子女(注:县城伊河以西、程门街以南、大禹路以北、白云大道以东区域为嵩县思源实验学校和嵩县实验学校的双向选择区域)及伊河以西、人民路以南、程门街以北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二实验中学:伊东新区人民路以北、陆浑大道以西区域和城区翠三街以北、嵩县一高以南区域的城镇居民子女及在本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陆浑镇库南八个行政村六年级毕业生。

  思源实验学校:县城伊河以西、程门街以南区域的城镇居民子女(注:县城伊河以西、程门街以南、大禹路以北、白云大道以东区域为嵩县思源实验学校和嵩县实验中学的双向选择区域;白云大道以西,程门街以南区域为嵩县思源实验学校和嵩县第四实验中学的双向选择区域);伊东新区水源街以南、陆浑大道以西、伊河以东区域的城镇居民子女及在本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伊东新区水源街以北、人民路以南、陆浑大道以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子女(注:嵩县思源实验学校和第三实验学校双向选择区域);

  嵩县第三实验中学(原纸房镇中):有纸房镇原始居民户籍的居民、镇直单位职工及在本行政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伊东新区水源街以北、人民路以南、陆浑大道以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子女(注:嵩县思源实验学校和第三实验学校双向选择区域)及在本行政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另外,招收县城伊河以西、人民路以北、翠三街以南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嵩县第四实验中学(原何村乡中):有何村乡原始居民户籍的居民、镇直单位职工及在本行政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白云大道以西、程门街以南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子女(注:嵩县思源实验学校和第四实验学校双向选择区域);另外,招收县城伊河以西、程门街以南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强化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强化组织领导。教体局党组成员和有关股室长分包并进驻城区各学校,对所包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处理并协调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所包学校的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

  2.落实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中心校校长、局属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是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化解大班额要求,各中小学校切实保证2023年新入学年级不出现大班额,严格控制其它年级大班额及超大班额。

  3.严格落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不准。”不准招录在城区无自购房产,临时租房的学生;不准招录在城区居无定所,需依托亲朋、辅导机构食宿的学生;不准招录不在学校发布的招生区域内居住的学生;不准招录没有经过乡镇审核从农村流向县城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准出现大班额招生;大班额年级一律不准接收插班生;新生入学不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初中跨区域择校,中招录取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不准超过核定人数;校长不准推卸招生主体责任。

  4.严格审查复查和招生制度。落实“招生平台”网上信息登记制度、入学资格审查制度、入户调查制度。对弄虚作假、执行招生政策不力或未通过“招生平台”私自招生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予注册学生学籍,并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责任。

  5.落实公示监督制度。各学校要将划片招生范围、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招生时间、注册报名办法、值班电话及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方便学生报名,接受社会监督。

  嵩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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