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导语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宜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乡(镇)中心校为主的管理机制,各中心校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不断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中心校、局直学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划片入学范围和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宜阳县户籍、住房、务工)。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县统一使用“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县教体局招生主管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小学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宜阳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初中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宜阳县2024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宜阳县户籍2024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招生系统(学生PC端 https://yyxjyj.akfh.cn/enrollment 手机端 https://yyxjyj.akfh.cn/enrollmentmobile/),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资料、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直升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相关直升学校必须将符合直升条件学生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打印备查,并对直升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的直升名单由民办学校报送审批地教育部门备案。自愿选择直升和放弃直升的学生必须要有监护人的书面承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具体网上报名操作,详见《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填报说明》。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体局会同县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
(三)保障留守儿童等群体入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基教股 0379—68821937或68825160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民教股 0379—68821251
附件1
宜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8月6日前 |
各学校制定出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资料等材料。 1.乡镇学校由中心校负责审核把关; 2.局直公办学校由基础教育股负责审查; 3.全县民办学校由民管办负责审查。 |
8月8日 |
各学校对外发布招生公告(含片区、计划)。 |
8月9日-13日 |
1.家长在招生平台填报学校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入学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材料并预录; 3.民办学校向民管办报直升名单。 |
8月15日 |
超计划民办学校进行现场电脑派位。 |
8月16日上午10:00 |
1.家长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2.空余学位学校发布空余学位。 |
8月18日至19日 |
1.家长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查登记; 2.学校补录及其他。 |
8月21日上午10:00 |
网上查询补录结果。 |
8月23日 |
各学校安排新生入学工作。 |
附件2
局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东校区
香鹿山大道以东,锦龙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范围内有住房且户籍地为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实验小学西校区
拥军路以东,香鹿山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范围内有住房且户籍地为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3.实验小学东韩校区
东韩村适龄儿童及香鹿山大道以东,锦龙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范围内有住房且户籍地为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4.实验初中
兴宜街道办事处(原城关镇)区域内及兴宜街道办事处以西到灵山社区的锦屏镇西片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5.思源学校
拥军路以东,锦龙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滨河北路以北范围内有住房且户籍地为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6.兴业路小学(新筹建)
同实验小学东校区招生范围。
7.昌谷初中(新筹建,新实验高中院内)
同思源学校招生范围。
附件3
宜阳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联系方式 | |||
单位 | 具体地址 | 招生咨询电话 | 招生监督电话 |
城关镇中心校 | 城关镇滨河三街 | 13937950571 | 15037959370 |
锦屏镇中心校 | 锦屏镇高桥村中学路 | 13783157793 | 13783157793 |
香鹿山镇中心校 | 香鹿山镇段村村 | 15896622899 | 13700793926 |
石陵中心校 | 盐镇乡石陵村 | 13271518595 | 13633895315 |
盐镇乡中心校 | 盐镇乡盐镇村 | 15037923858 | 0379-68753666 |
柳泉镇中心校 | 柳泉镇柳泉村 | 15037974679 | 13849970618 |
韩城镇中心校 | 韩城镇西关村 | 13683859100 | 13683859100 |
高村镇中心校 | 高村镇高村村 | 0379-68908136 | 13949291491 |
石村中心校 | 高村镇石村村东 | 13525491723 | 0379-68902168 |
三乡镇中心校 | 三乡镇东村 | 18317549572 | 18538366158 |
张坞镇中心校 | 张坞镇凹里村 | 13525475083 | 13937912619 |
花果山乡中心校 | 花果山乡穆册村 | 13598180486 | 13598180486 |
上观乡中心校 | 上观乡上观村 | 13838854968 | 13838854968 |
莲庄镇中心校 | 莲庄镇莲庄村 | 13837903103 | 13353976512 |
赵保镇中心校 | 赵保镇东赵村 | 15036350591 | 13949207286 |
董王庄乡中心校 | 董王庄乡董王庄村 | 13938833032 | 13643791301 |
白杨镇中心校 | 白杨镇五村 | 15838573257 | 15038621786 |
樊村镇中心校 | 樊村镇樊村村 | 13608654694 | 13721636393 |
思源实验学校 | 北城区经九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 15037985128 | 18638895623 |
实验初级中学 | 城西黄河厂桥西200米 | 15137909350 | 13213510777 |
实验小学西校区 | 北城区经九路西侧纬一路北侧 | 0379-68822897 | 0379-68822897 |
实验小学东校区 | 李贺大道南200米(召伯广场东侧) | 0379-68815897 | 0379-68825897 |
实验小学东韩校区 | 香鹿山镇东韩村 | 0379-68880897 | 0379-68880897 |
特殊教育学校 | 宜阳县教体局北150米 | 13838899909 | 13643885522 |
兴宜春兮学校 | 李贺大道与经九路交叉口北100米 | 15838800628 | 15737953268 |
洛阳二外宜阳分校 | 合欢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南280米 | 0379-60216636 | 0379-60216636 |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填报说明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填报时间
8月9日9:00至13日17:00
三、填报平台:
学生或家长可在宜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平台”可在手机或电脑端操作。
具体网址:
电脑端网址:https://yyxjyj.akfh.cn/enrollment
手机端网址:https://yyxjyj.akfh.cn/enrollment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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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说明
1.已在“平台”采集过信息的学生,“平台”已根据学生信息,按“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的原则,为其分配相应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供选择填报。填报时,可在“平台”上选择1所学校(仅限1所),然后按“确定”即可。
2.若原采集信息有误,其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8月9日9:00至12日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幼儿园)所在乡镇中心校审核处理,县外就读学生到招生学校审核处理。
具体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以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要求为准。
3.信息没有采集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8月9日9:00至12日17:00)到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等。
五、相关说明
1.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2.各中心校及局直学校成立招生工作专班,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同时,专班务必严格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
3.各学校招生政策由学校对外发布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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