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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嵩县小学招生报名指南(时间+入口+学区)

导语 小学招收属于辖区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8月15日至18日,学生报名,各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2.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阳光原则。

  二、招生条件

  小学招收属于辖区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安排

  8月10日,召开全县招生工作会。

  8月13日,各学校对外发布招生公告。

  8月15日至18日,学生报名,各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录。

  8月19日至20日,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招生学校上传的录取学生资料进行审核。

  8月21日至22日,补录及其他。

  8月23日,所有招生学校对本校招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招生流程

  各学校提前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学位数、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办法和所需携带材料等。

  (一)报名及审核

  2025年暑期招生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线上办理

  “房户一致”(即与父亲或母亲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亲或者母亲房屋所有权证一致),能够提供规范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学区学校(每名学生只能选取1所学校),由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县教体局及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存在问题的,告知家长完善材料或转现场办理。审核通过后入学信息不能更改。

  2.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不成功和不符合线上办理条件的学生通过线下报名点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规定学区学校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取1所学校),由各公办学校在招生平台为报名学生录入基本信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报名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同上)到民办学校线下报名。

  学校按照学生报名类型(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第四批:有户无房),现场审核学生的报名材料,确认学生的入学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各学校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为报名学生录入信息。

  (二)录取

  1.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录取,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学位数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未录取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分类统计,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2.民办学校: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学位数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学位数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学校对本招生区域内的招生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在招生期间都要设立服务专窗,安排专人做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咨询、来访工作,关注各类网络舆情,限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学校,不准出现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等现象。各学校要严格审验新生入学所需材料,认真做好学生身份认定工作。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和转接。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2.严格落实按学位招生的招生原则。今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体局核定的招生学位数进行招生。招生学位数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招生开始后,不得擅自增加招生学位数,若符合该校招生条件的人数大于该校的招生学位数,必须报教体局统筹调配安排,确需增加学位数的,经局党组研究批准后才能追加招生学位数,否则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同时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特殊地段,因生源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县教体局批准。各学校要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要求控制班额,确保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消除大班额。起始年级的注册人数仍作为教体局核拨学生经费、调配教师的依据。要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凡无视招生规定违规接收区域外学生,教体局将严格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按照学生“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立行立改。

  3.严格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民办学校招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教体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内明确具体时间和实施方案,按要求有序进行。民办学校招生必须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一旦违反招生政策,将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该校下一年招生学位数、停止下一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公办学校招生要严守“招生学位底线、大班额红线、跨区域招生的警戒线”,一旦违反这三条工作纪律中的任何一条,都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工资岗位等级直至免职的处分。

  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各中心校和局属学校要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会同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殊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

  (3)保障留守儿童等群体入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制定本辖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5.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小学毕业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6.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乡村、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线上报名、入学流程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及时主动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价值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8.建立督导问责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机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包学校,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对今年的招生方案、招生学位数、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教体局公布举报电话0379-66317833、0379-66311262,强化监督检查,接到群众反映学校违规招生线索,及时跟进调查取证,逐条进行核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规招生且出现群访事件或网络舆情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取消单位本年度评优表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派驻局纪检监察组从严从重处理。

  招生范围及对象

  一、乡(镇)学校

  小学:所在行政村或乡镇中心校所划区域内居民子女,乡镇单位职工子女及长期在本辖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城区小学

  城关镇城区学校:有本村原始居民户籍的居民子女及在本社区内实际居住、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实验小学:县城白云大道以东、大禹路以北、嵩州公园以南、伊河以西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永安街以北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注:县城白云大道以东、程门街以南、大禹路以北、伊河以西为第一实验小学和第五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永安街以北区域为第一实验小学和鹤鸣小学双向选择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县城白云大道行政路以西、人民路瑶沟巷以南、水源街金城南路学校南围墙以北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

  第三实验小学:县城人民路以北、白云大道以西、天城路以南区域的城区居民及西关社区居民子女;本辖区及永安街以北一二小招生区域内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鹤鸣小学: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注: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永安街以北区域为鹤鸣小学和第一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

  第五实验小学:县城伊河以西、建设路以东、程门街以南区域和东灵线以东、建设路以西的鸿都苑小区、天泰文化园、盛世儒苑的城区居民子女(注:县城白云大道以东、程门街以南、大禹路以北、伊河以西为第一实验小学和第五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东灵线以东的鸿都苑小区、天泰文化园、盛世儒苑为第五实验小学和第六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及在本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六实验小学:白云大道以西、水源街金城南路二小南围墙以南、程门街以北区域的城区居民子女及北店街社区居民子女;(注:东灵线以东的鸿都苑小区、天泰文化园、盛世儒苑为第五实验小学和第六实验小学双向选择区域);另招收本区域内及永安街以南一二小招生区域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陆浑镇汪庄村村民子女及在本村扶贫安置小区内居住的居民子女。

  纸房镇中心小学:除本辖区适龄儿童外,另招收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区域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纸房镇高村小学:除本辖区适龄儿童外,另招收县城伊河以东、陆浑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区域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附件2

  招生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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