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港澳通行证旅游签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洛阳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办理材料

1、现场打印或填写《申请表》;

2、河南省内户籍的申请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函件的印章及签字人信息应当与单位报备信息一致);

3、未满16周岁的人员如无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为洛阳的现役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具有审批权的部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单独办理团队旅游类签注的外省户籍的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除参照提交上述第1项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参照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

6、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委托人应当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当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场办理很快捷。

2.进入大厅办理全程有引导,第一步骤去照相,自助人工都可以。

3.拍好就去填表区,填好表格把号取。

4.窗口叫号来办理,线上缴费最便利,自取邮寄两形式,自由选择。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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