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港澳通行证其他签证办理指南

  在洛阳市有其他特殊事由需要到香港或澳门的,那么该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是什么呢?请看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办理方法。

办理条件

1、具有洛阳常住户口的居民,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具有洛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驻郑部队的现役军人,在澳门就学、就业,申请赴香港。

3、暂住洛阳市的华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

2、申请人的照片,以及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出入境照相处拍照及领取回执)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它们的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暂住本市的华侨,须携带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携带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郑州居民申请赴香港,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携带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在照相处采集制证照片,领取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到受理台提交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采集现场人像。

3、向受理窗口提出自己所办理业务的请求,并提交所办业务办理的相应材料

4、领取港澳通行证回执

5、10至15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受理通知书和发票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或按照自己选定的方式领取。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10至15个工作日,各地稍有快慢差异。

2、办理费用

港澳通行证工本费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照相费30元+快递费15元=165元(建议市民带200元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注明,对于想在本地出入境办证厅领取的市民,则需要支付快递费,否则只能到省出入境办证厅领取)

办理地点

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分局
地址:丽春西路9号
电话:0379-64316110
洛阳市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
地址:洛阳市吉利区
电话:0379-66912171
洛阳市公安局长春派出所
地址:丽新路6
电话:0379-62934110

洛阳市各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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