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政策解读

导语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本文带来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

  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为助力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市35周岁(含)以下青年缴存职工认定标准

  申请人(主贷人)须符合:

  1、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业务受理当日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未满36周岁以下的。

  二、青年人才认定标准

  依据《洛阳市青年人才认定工作方案》,自2018年以来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持有“洛阳市青年

  人才证书”的缴存职工均符合青年人才条件。

  三、青年人才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家庭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200元、单身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000元;高层次人才家庭租房

  月提取额最高1400元、单身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000元。

  四、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是指在计算具体贷款额度时不受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X10倍X缴存时间系数这一条件的限制;“还款能力” 是指月还款额≤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X50%。通俗的说就是: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青年人才,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五、加大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购房贷款支持力度,缴存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按照非预警条件下贷款政策执行

  非预警条件下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缴存时间≤12 缴存时间系数为0.7;

  12<缴存时间≤24 缴存时间系数为1.0;

  24<缴存时间≤36 缴存时间系数为1.1;

  36<缴存时间≤48 缴存时间系数为1.2;

  48<缴存时间≤60 缴存时间系数为1.5;

  60<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为2。

  缴存余额倍数为10倍。

  三级预警条件下,缴存余额倍数下调为6倍。

  二级预警条件下,各档次缴存时间系数分别下调0.3。

  申请人(主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况的,缴存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按照非预警条件下贷款政策执行:

  1、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启动的情况下;

  2、我市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

  3、购买首套住房;

  4、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

  目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合作银行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洛阳银行、兴业银行。

  六、注意事项

  青年人才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供《洛阳市青年人才证书》;以上措施自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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