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政策解读
导语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本文带来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
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为助力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市35周岁(含)以下青年缴存职工认定标准
申请人(主贷人)须符合:
1、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业务受理当日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未满36周岁以下的。
二、青年人才认定标准
依据《洛阳市青年人才认定工作方案》,自2018年以来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持有“洛阳市青年
人才证书”的缴存职工均符合青年人才条件。
三、青年人才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家庭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200元、单身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000元;高层次人才家庭租房
月提取额最高1400元、单身租房月提取额最高1000元。
四、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是指在计算具体贷款额度时不受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X10倍X缴存时间系数这一条件的限制;“还款能力” 是指月还款额≤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X50%。通俗的说就是: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青年人才,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五、加大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购房贷款支持力度,缴存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按照非预警条件下贷款政策执行
非预警条件下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缴存时间≤12 缴存时间系数为0.7;
12<缴存时间≤24 缴存时间系数为1.0;
24<缴存时间≤36 缴存时间系数为1.1;
36<缴存时间≤48 缴存时间系数为1.2;
48<缴存时间≤60 缴存时间系数为1.5;
60<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为2。
缴存余额倍数为10倍。
三级预警条件下,缴存余额倍数下调为6倍。
二级预警条件下,各档次缴存时间系数分别下调0.3。
申请人(主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况的,缴存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按照非预警条件下贷款政策执行:
1、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启动的情况下;
2、我市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
3、购买首套住房;
4、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
目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合作银行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洛阳银行、兴业银行。
六、注意事项
青年人才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供《洛阳市青年人才证书》;以上措施自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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