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洛阳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洛阳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伤残待遇申领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业务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关于进 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工伤〔2015〕9号)。

三、受理渠道:

可通过线上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填写《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原件);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彩打);

(五)社保卡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注明“金融功能已开通”、签日期、联系电话)+(参保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

(六)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一)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关于进 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工伤〔2015〕9号)。

三、受理渠道:

可通过线上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原件);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四)工伤职工与参保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证明材料(原件);

(五)单位已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结算单或职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财务凭证;

(六)社保卡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注明“金融功能已开通”、签日期、联系电话)+(参保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

(七)属于5-6级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原件);

(八)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及时限

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事窗口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永泰街口洛阳市民之家2楼

12333(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0379-6065261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0379-60652595(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0379-60652597(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发放业务)

0379-60652602(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发放业务)

点击查看:洛阳社保中心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大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洛阳工伤认定业务办理指南、相关材料下载、申办流程、入口、公示名单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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