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后须知

导语 请首贷学生认真阅读贷后须知,按照要求完成后续操作。国开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贷款将发放至平安银行账户。

  为了让广大学生能顺利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首贷学生认真阅读贷后须知,按照要求完成后续操作。

  一、首贷合同签订后需完成操作事项

  合同签订3日后,学生应下载平安口袋银行APP,完成相关操作。

  提醒: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及密码,学生可通过平安口袋银行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行在线还款。

  二、贷款审批发放时间及受理进度

  国开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贷款将发放至平安银行账户。

  学生可拨打国开行热线95593或平安银行热线95511-3咨询,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贷款申请进度。

  提醒:贷款进度显示审批中为正常状态,此状态将持续到10月下旬。

  三、到高校报道办理回执录入手续

  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受理证明(印章可以是黑色)或回执验证码短信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回执录入。

  提醒: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0月10日。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须每年申请一次。除首次贷款须要在现场办理外,其他贷款申请都需于每年7月15日-8月1日在网上远程申请,无需到现场。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别于其他资助政策,并非捐赠式的无偿资助,而是要求借款学生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号起自付利息(8月15日之前未申请提前还款的,银行将按照合同开始计息),因此,借款学生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并于8月20日前还款的可以不自付利息,最大限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如果毕业前没有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则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需要偿还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毕业当年也需要偿还利息)。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自助还款: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提前还款,然后通过支付宝中“国家开发银行助贷款”生活号或平安口袋银行(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

  2.现场还款:直接到学生资助中心通过POS机申请还款,并刷卡(不支持信用卡)或扫码还款(微信、支付宝均可),可以他人代办,需提供贷款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七、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贷学生

  毕业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系统中的信息更新后才能提交续贷申请。如学生存在未结清贷款,需要在7月31号前完成还款计划变更,避免产生自付利息。

  八、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的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并对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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