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洛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截止时间

导语 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1.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为使该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请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及时清缴欠费。

  3.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以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规定为准,即“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一、返还对象及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点击查看: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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