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外国人申请个人旅游(L)签证指南

导语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相应材料,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80号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份;

  2、按规定在宾馆或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4、一张符合规定的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须提供本人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资金证明(每天按100美元计算),以及本人的旅游行程安排;

  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60元人民币

  办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80号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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