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才落户申报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导语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本人和同户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人才落户申报指南

  文件依据:《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服务就业创业调整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户口迁入条件的通知》

  申请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等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本人和同户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申报方式:

  申报人携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

  (2)居住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提交材料,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由户籍室办理。

  申报材料:

  1. 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入户申报材料:①毕业证;②户口迁移证;③本人居民身份证;④落户地户口簿。

  2. 超择业期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入户申报材料:①本人书面申请;②本人和随迁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户口簿;③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④技能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⑤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本人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护照)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⑥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网上可以核查到的不需提供);⑦落户地户口簿。

  政策咨询:洛阳市公安局治安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管理大队0379-63133582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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