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有何要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式和时间有哪些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后,又到单位上班能否转移吗?解答来了!

  1.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有何要求?

  答: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应符合我市规定范围,缴存资金由本人承担。具体为: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上一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上限为我市上一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6%。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核定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由本人自主申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办理。以2023年度为例,2022年度洛阳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856元。则月缴存额的上下限为:上限为3856×3×16%=1850.88(元)取整为1851元。下限为3856×80%×16%=493.57(元)取整为494元。即2023年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94元至1851元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

  2.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式和时间有哪些要求?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委托银行代扣方式,代扣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正常发起扣款(遇节假日不顺延)。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缴存标准和方式进行缴存,按时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扣款金额。

  3.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后,又到单位上班能否转移吗?

  答: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转入新就业单位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4.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能否不用继续缴存?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当继续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依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规定按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同时将违约信息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5.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停缴或续缴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停缴应满足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条件。申请停缴期间,有继续缴存意向,应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续缴申请。重新正常续缴连续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销户提取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销户提取应满足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条件。自愿销户提取的,参照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7.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向的,该如何办理?

  答: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向的,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该业务时,申请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状态,封存原因为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人需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加盖原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送交办理窗口;单位拒不办理转移或单位不存在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应予以办理。申请人在中心托管户下管理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应予以办理。

  8. 职工是否可以设立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答: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个人账户。职工存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需先对异地个人账户进行销户或封存处理。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应及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9. 如何验证灵活就业人员未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验证。即申请人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支付宝”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住建服务】-【住房公积金查询】结果,核实申请人是否存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审核通过的,为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手续。如申请人存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先对异地个人账户进行销户或封存处理。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应及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10. 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有个人账户,事后被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制封存的,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审计工作要求,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被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制封存的,职工只能保留一个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异地其他个人账户应办理销户或转移手续。如职工保留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在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时,申请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异地账户处置回执(或现场出示“支付宝”手机客户端 - 【国家政务服务】-【住建服务】-【住房公积金查询】结果),核实申请人是否已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处理。审核通过的,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启封及转移手续。

  11. 缓缴、补缴、缴存比例调整和降低比例缴存是否适用灵活就业人员?

  答:缓缴、补缴、缴存比例调整和降低比例缴存不适用灵活就业人员。

  12. 灵活就业人员如发生欠缴行为,会有什么影响?

  答:灵活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个人账户自动封存。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续缴月份起重新计算。

  13.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及账户转移业务,有哪些要求?

  答: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及账户转移等业务,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执行,详见服务指南。

  14. 如何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

  答: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www.lyzfgjj.com)后,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开户”;依据提示先后在相关页面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缴存信息、代扣协议信息;使用本人支付宝客户端扫码,进行身份认证。 (详见《关于开通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的提示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查询公积金缴费比例与基数、提取攻略和额度、贷款攻略、办理点地址+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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