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

导语 洛阳企业退休人员助保发放情况?洛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本文为您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我市连续第11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幅达到11%,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10%的平均水平,此次调整受益者将达到27万人,与去年的25.8人相比,受益者增加了1.2万人。

  此次养老金调整涉及的人员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政策是指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适当倾斜是指,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1.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 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由于此次调整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今年前4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已按原政策发放到位。1月至4月基本养老金增加的部分将于本月底补发到退休人员存折(卡)上。从5月开始,将按照新政策,每月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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