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025年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流程
导语 用人单位在系统内注册后,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注册并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区人社局组织联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一周内报市人社局(连同上季度发放、本季度复核人员名单一并报送)。
(一)提交申请及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在系统内注册后,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注册并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注意:1.用人单位须对每一步申报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将单位账号交申报个人自行填报,杜绝身份证号与证件不符、上传材料不清晰、个人未签名或单位未盖章、上传材料项目不对应等填报错误。2.区人社局对所属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全程指导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
关于2024年6月1日(含)前在洛阳市缴纳过社保、非首次就业的申请资格认定: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主要指2024年6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的人员。对于曾在洛工作,后离洛至市外单位工作或学习满2年以上(期间无单位缴纳社保、医保情形),于2024年6月1日(含)以后返洛工作的,视同新在洛工作;对于2024年6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尚未申请生活补贴、后离职在洛更换工作单位,可在新单位申请。
(二)部门审核
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区人社局组织联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一周内报市人社局(连同上季度发放、本季度复核人员名单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对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暂未就业人员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进行联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注意:1.用人单位纳税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必须同属一个主管税务机关,用人单位通过征缴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进行申报。需要跨区调转的,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统一调转。2.市、区两级通过人员名单,须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备案
每季度全市通过人员总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四)拨付发放
公示无异议,区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分别编制所受理申报对象的发放明细表和资金分配计划,市人社局复核后向市政府申请资金。市人社局将市级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区人社局将区级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后发放给本人。
暂未就业人员直接注册并于每月15日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由市人社局拨付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后续发放
已通过人员,每季度由所在区人社局复核一次。涉及发放明细表修改的,需报市人社局备案。复核结果跟随当季度新申报人员一并报市人社局,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特殊情况处理:
1. 对于申领补贴人员在洛缴纳社保时间的规定:申请人在洛缴纳社保,要求申请当月起至之后复核月份社保(医保)必须持续缴纳,对社保(医保)持续缴纳情况有变的,各区、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其待遇发放。
2. 对于离职人员停发补贴时间的界定:对于已享受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后续复核过程中出现因离职中断社保的情况,按照在原申报单位工作的实际月份为准、离职当月不再发放原则进行,具体参照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离职说明,对于单位离职说明晚于离职当月的情况造成补贴资金流失,由用人单位承担追缴责任。
3. 对于更换单位后补贴申领时间的界定:申报人申请当月起3年内为政策享受期,逾期不再发放补贴。因更换工作单位需要调整申报资料的,由原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通知本人提交相应离职、更换单位情况说明以及更换单位后的申报材料至新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原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与新申报单位所在区人社局对接审核无误后联系系统工程师进行调转,补贴重新开始计发月份自申请人在新单位缴纳社保时间起算。以上情况说明以及更换单位后的申报材料需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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