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镇低保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洛阳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不用担心!洛阳本地宝小编已经为您收集整理好资料,希望能帮到您!

  条件如下:

  一、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

  二、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书》和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为A4纸);

  三、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还需提供单位加章的本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2、凡委托他人办理而产生纠纷的,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其他说明:

  1、凡涉及上述提取的,申请人必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办理提取时需酌情考虑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是否能满足个人贷款需求。

  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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