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办理程序

导语 不少市民想前往台湾旅游,但是却不知道需要哪些资料。洛阳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洛阳市民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旅游的程序。

  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地区旅游服务指南

  居民申请赴台湾地区旅游,需要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台湾旅游。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给符合赴台湾旅游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大陆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0天。

  1、洛阳市区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和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在照相处采集制证照片,领取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到受理台提交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采集现场人像。

  3、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规格为A4纸)。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规格为A4纸)。

  7、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材料同1、3、4、5、6)

  8、缴费台交费。

  9、十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受理通知书和发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或按照自己选定的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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