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洛阳可以提前供暖吗

导语 洛阳一般供热天数为121天,那么洛阳可以提前供暖吗?具体时间怎么决定?快来了解下!

  依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本市城市区的供热起止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二十四时,供热天数为121天,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目前暂未有提前供暖通知。

  收费标准:

  (1)分户计量的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季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热费=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2)按面积用热费: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季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热费=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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