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户口在同一宅基地的家庭户分户办事指南

导语 本文带来户口在同一宅基地的家庭户分户办理指南,包括所需材料、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

  户口在同一宅基地的家庭户,由户主和户中共同生活的18周岁(含)以上子女或兄弟姐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分户。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其一起另立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所需材料:

  (1)户主和户中共同生活的18周岁(含)以上子女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户主和提出申请的户成员身份证。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豫公治明发[2008]511号)

  办理程序:证明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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