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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行驶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6-13 11:12:23
办理条件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洛阳行驶证的法律规定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洛阳行驶证办理材料详细说明

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拍照

4、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办理地址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关林镇中心幼儿园斜对面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九州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

地址: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

伊川县车管所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

洛阳各区车管所详细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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