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不按规定时间遛犬怎么处罚?
导语 公民携犬出户时间为20时至次日7时,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的处罚
我市的养犬管理法规规定“公民携犬出户时间为20时至次日7时”。
《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处罚
我市的养犬管理法规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银行、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娱乐场、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火(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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