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洛宁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通知
导语 今年确定9所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报名时间:2021年8月21至8月24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通知
城区各学校:
为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秩序,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实行准入制度。经研究,决定今年确定9所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名单(9所)
中学(3所):
1.洛宁县崇文中学
2.洛宁县长虹中学
3.洛宁县王范中学
小学(6所): 1.洛宁县文昌小学
2.洛宁县东城小学
3.洛宁县兴宁小学
4.洛宁县西城小学
5.洛宁县中原小学
6.洛宁县永宁小学
二、招生区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在满足本辖区学生入学和班额不突破标准的前提下,采取划片招生的办法进行招生。以进城务工人员现居住地为依据,京宁路以东区域安排到崇文中学、文昌小学和东城小学等3所中小学;京宁路以西区域安排到长虹中学、王范中学、兴宁小学、西城小学、中原小学等5所中小学;现实际居住地在城郊乡王协村、经局村、孙珠村、高庄村、谭庄村、福兴庄村及永宁大道东段两侧的小学适龄儿童,安排到永宁小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
需要安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6个月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6个月),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
2.学生监护人在城区合法务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提供由劳动部门认可(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工资领取册。
3.提供6个月以上(含6个月)加盖用工单位公章的务工证明。
4.子女随监护人在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提供城区内房产证(购房手续)或房屋租赁合同。
5.本人户口本。
以上除1、2、3中任意具备一项外,4、5必须同时具备。
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区域学校接受审查,审查合格后根据学校安排报名。划定区域内学校已经满员无法接收的,由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协调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1至8月24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2.报名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证明材料。
3.大班额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平均班额控制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之内。
4.严肃招生纪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任何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一律不准招收插班生。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所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证明材料,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没有任何手续的学生。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负责招生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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