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导语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下同)、大病保险待遇,满足条件可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下同)、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下同)、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申请与报销提交材料
一、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申请资料
1.《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认定申请表》或《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使用申请表》(医生填写)
2.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
3.农合本(医保卡)和身份证及一寸照片
二、特殊疾病(重特大)门诊报销资料及流程
1.药品处方
2.检查、检验申请单(靶向药物患者不用提供)
3.身份证、农合本(医保卡)、特殊疾病门诊认定卡
注:具体政策详细解释,由洛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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