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凡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都可享受洛阳市医疗保障服务。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应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医保卡、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办理。
城镇职工
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
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医保窗口均可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上办理: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参保登记,上传身份证信息,即可办理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
每年9月至12月筹资参保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即可。
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异地参保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可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助办理;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点击“我要办”“关系转移服务”模块进行线上转入申请。
跨制度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①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可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确保医保待遇衔接。②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追溯享受。
城镇职工
1、申请并提交材料
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有选择的提交上述材料;
2、审核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和复审;
3、办理结果
不符合条件者,应当给予申请者不予受理这通知。
办理地址
可就近前往所在区市的医保服务中心办理,下拉底部查看洛阳各医保中心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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