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洛阳医保居民门诊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导语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开展门诊统筹保障政策。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个人不缴费。

  1.基本政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开展门诊统筹保障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个人不缴费。按照72元/人标准预算,其中门诊统筹50元/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22元/人,实行分账管理。我市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维持不变。大学生门诊统筹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进行预算管理。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报销。其中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与我市居民医保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保持一致。

  2.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是实现“平时健康有人管,需要服务有人帮”目标的重要措施,家庭签约服务费是实现此项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8〕3号)及《洛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财社〔2018〕5号)要求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人均22元。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后,原一般诊疗费政策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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