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导语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6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求洛阳市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意见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2号),我局通过总量测算、专家论证,拟定了洛阳市2023年第一批修订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6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379-65519163

  电子邮箱:lyyyjghzbcgk@126.com

  2023年2月21日

  洛阳市2023年第一批拟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洛阳市2023年第一批拟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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