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限期认领僵尸机动车辆公告

导语 限期认领!快看看有没有你的车!请车主所有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到各辖区城市管理局办理相关认领手续并接受处理。

  关于限期认领僵尸机动车辆的公告

  近年来,按照洛阳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部门对城市区内的停车秩序进行了规范整治。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僵尸机动车辆未认领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请车主所有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到各辖区城市管理局办理相关认领手续并接受处理(各辖区城市管理局地址、联系人、电话见附件)。逾期未认领的,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下附:

  1、各辖区认领地址、联系人、电话;

  2、未认领“僵尸车”登计表。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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