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代扣时间

导语 代扣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遇节假日不顺延。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缴存标准和方式进行缴存,按时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扣款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委托银行代扣方式,代扣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正常发起扣款(遇节假日不顺延)。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缴存标准和方式进行缴存,按时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扣款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停缴或续缴应注意哪些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停缴应满足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条件。申请停缴期间,有继续缴存意向,应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续缴申请。重新正常续缴连续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销户提取应注意哪些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销户提取应满足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条件。自愿销户提取的,参照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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