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洛宁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导语 2024年洛宁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贷款利率、贷款利息及宽限期介绍。

  贷款政策

  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③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④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⑤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 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⑤学生本人入学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⑥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⑦如借款学生申请贷款时未满 16 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 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贷款额度为100的整倍数。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年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 减 60 个基点(即 LPR5Y -0.6%)。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 LPR5Y 调整一次。

  贷款利息及宽限期

  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 5 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 5 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洛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 5 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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