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洛宁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小学+初中)
导语 洛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设置公布,包括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中小学,附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计划设置
(一)民办学校
(二)城区公办中小学
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洛宁县招商引资政策、入驻洛宁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县教体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以上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属部队政治部开具的“入学联系函”;(2)现役军人士官证复印件(有效期内);(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学生页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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