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次活动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若活动未到期资金已用完且无法调配,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9月20日至12月31日,市民可在洛阳2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换购电动自行车,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规则
1.消费者须手机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洛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完成交旧、购新和支付。
2.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在政策期限内,同一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补贴资格。
3.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须为同一人;申请人、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以及银行账户均须同一人。
4.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并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区。
5.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特别提醒:本次活动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若活动未到期资金已用完且无法调配,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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