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有哪些?

导语 患38种重特大疾病住院,可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

  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如果患以下38种重特大疾病住院,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其中住院病种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是 80%、70%、65%,具体病种如下:

  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 1.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 40 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优惠政策,起付线由 1.1 万元降低至 0.55 万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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