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育津贴换工作了参保月份可以累积吗?

导语 不可以。女职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参保月份需要重新计算。

  不可以。如果工作变动,参保月份需要重新计算。

  女职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参保月份需要重新计算。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否需要单独申领?

  自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是指参保女职工只需结算生育(含计划生育)医疗费,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经办模式。符合所在统筹区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女职工均可实现生育津贴的“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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