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规定

导语 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参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4号)明确的条件要求,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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