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满100元减20元。发放对象为定位在洛阳市的人员(包括外地来洛游客)。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的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须支持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消费券面值统一设置为满100元减20元。
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为洛阳市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类经营场所。发放对象为定位在洛阳市的人员(包括外地来洛游客)。
使用规则
1.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期在每个平台分别只能使用一次通用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的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须支持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5.如交易发生全额退款,退款时间未超出券有效期,券会全额退回且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如交易发生部分退款,退款金额按照用户订单金额中实付部分的占比,按比例退款,且券不可再次使用。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洛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洛阳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人群、消费券领取入口、使用规则、商家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