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春节不限行时间延长

导语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重要提醒: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由应急管控转向常态化管控,复产复工复学复市全面铺开,结合洛阳实际,决定自5月18日起恢复《关于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机动车按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



鉴于目前疫情仍未解除,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存在增加交叉感染的概率,不利于疫情防控。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洛阳交警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决定对部分小型车辆暂不执行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机动车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即日起至2月9日(正月十六),洛阳市城市区范围内,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暂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其他车辆仍按《通告》内相关禁限行规定执行。2月10日(正月十七,星期一)恢复原《通告》执行。

防控疫情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温馨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请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做好病毒防护工作。我们一起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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