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返洛阳最新规定

导语 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健康码(洛康码)已转为红码和黄码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单位报告。

  防控措施参见以下规定,具体防疫措施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请咨询目的地防疫中心。

  洛阳市疫情防控政策(信息截至4月21日,来源:中国政府网)

  1.境外来(返)洛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由目的地县区从其入豫第一落脚点或郑州市集中隔离点,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本地。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满14天的境外来(返)洛人员,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健康监测结束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对第一入境点完成21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洛人员,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检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健康监测结束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解除隔离时要进行“双采双检”。

  2.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解除隔离时要“双检双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的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来(返)洛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或宾馆酒店报备,提供48小时内(省内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洛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洛前未报备且入洛后24小时内仍未报备的,赋黄码。

  4.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要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要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要落实“3天2检”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近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或省内出现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的来(返)洛人员,要落实“3天2检”。

  5.近14日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对有广东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对来自广东省其他县(市、区)的来(返)洛人员,赋黄码,落实“3天2检+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对近14日内有苏州市、常州市、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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