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电动三四轮车如何报废置换?

导语 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洛阳对城市区主动淘汰报废的电动三四轮车主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回购或置换新能源车辆。

  问:现有车辆想淘汰怎么办?需要什么程序或资料,去哪里办?

  答:目前我市有3家具备资质的回收拆解公司,如下图:

  城市区内三四轮车主凭有效证件、车辆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回收拆解企业对车辆拆解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根据车况对车主给予补贴,并出具回收证明。

  车主凭回收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在12月31日前到市民之家4楼市公交公司服务窗口或地铁2号线市民之家站办卡窗口领取并填写不购买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承诺书后,按个人意愿领取公交乘车卡或地铁卡(电动三轮车按200元等值卡补贴,电动四轮车按500元等值卡补贴)。12 月31日以后淘汰的车辆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问:现有车辆不愿拆解淘汰,有没有其他处置渠道?

  答:对于不愿意拆解淘汰的,按市场化运作方式,车主凭有效证件、车辆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到以下服务点进行车辆评估、交易、置换。各服务点按照车主意愿提供新车购置让利优惠、上牌和收购等服务,并向车主出具相关证明。

  电动三四轮车回购、置换服务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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