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市直中学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导语 招生对象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符合照顾条件的非辖区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依据上级政策、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

  偃师区市直中学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偃师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为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区域

  三联商厦往南沿体育场东路至烟草局段以东,商都路烟草局至邮政局段以北,槐新路邮政局至电视台段以东,华夏路电力大厦至城西村、老城村以北区域;北至道北路(含铸造厂家属院以及君悦蓝庭、中迈夏都小区)。

  槐庙村子女原则上到市直中学就读;原城关二中辖区(含新城村、新新村、石硖村、杏园村、大槐树村、塔庄村)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到市直中学或市直中学东校区(公办寄宿制)就读;外国语小学部分毕业生依情况可到市直中学或市直中学东校区就读。

  窑头、北窑、城西、老城村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市直中学东校区就读。

  (招生区域示意图附后)

  二、招生计划

  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学校校本部拟招收七年级学生400人,东校区拟招收七年级学生250人。

  三、招生对象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符合照顾条件的非辖区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偃师籍外的在偃师城区或城镇从事务工、经商等经济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外来农民及其他人员子女,我区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四、招生条件

  学校依据上级政策、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

  第一批:有户有房,房户一致(以城关镇派出所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为准)。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凭有关证明),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第二批:有房无户(以商品房房产证为准 ;无房产证者以购房合同及水电交费证明等为准)。

  第三批:有户无房(含居住证)。

  第四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住证、务工凭证等)。

  符合以上四个批次报名条件的,可同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核。如果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则四个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则超计划的批次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之后的批次不再考虑。

  片区内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适龄少年,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五、 招生日程安排

  (一)政策宣传(7月7日——7月31日)

  1.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划片入学范围。各学校招生片区范围要及时对外公布。城区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

  2.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我区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网上信息采集(8月5日——8月10日)

  8月5日8:00 至 10 日 18:00 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我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三)现场资格审核(8月5日——8月11日)

  8月5日至 11 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补充说明

  招生当天,学生及监护人需亲自到学校报名。具体要求:1.按照学校提示安排到相应窗口报名。2.提交学校审验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3.审验合格的填写“招生花名册”。

  六、招生咨询电话

  0379—67778579 13592064915

  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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