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小学招生顺序优先原则

导语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使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报名资格及招生办法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招生,顺序依次为:

  1.房户一致。有招生辖区内户口和住房(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

  2.有户无房。有所在学区户口,房屋属于租赁(提供户口本);

  3.有房无户。无所在学区的户口,但在该学区内购买有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或其它佐证材料等);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区有固定工作,且能提供真实的社保凭证。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无城区户口,且未在所属学区内购买有房屋,但长期在县城区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居住证,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务工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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