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涧西区违规养狗怎么投诉?
导语 携犬外出应携带养犬登记证,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为您带来举报投诉方式。
举报投诉电话:
区城管局 0379-64822608、0379-64823175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携犬外出应携带养犬登记证;
(2)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用 1.5 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
(3)携犬出户时间为每日20时至次日7时;
(4)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5)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怀抱、收紧犬绳贴身携带、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6)出户时应当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
发现无主犬只、流浪犬只,以及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牵引、携犬进入公园和广场、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行为,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由城管部门依法组织捕捉送至犬只收容场所。
4、依据《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饲养犬只应到公安机关进行准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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