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离婚登记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洛阳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包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等。

  离婚登记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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