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技术交易奖励申报指南(条件+流程)

导语 依据每年发布的技术交易奖励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技术交易奖励申报指南

  文件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洛转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21〕61号)

  申请条件:

  1.技术输出方

  技术输出方(卖方)申报奖励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洛阳,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性质)含已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2.技术吸纳方

  技术吸纳方(买方)申报奖励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洛阳,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实施地在我市。

  3.技术转移机构

  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促成并参与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促成的技术合同项目实施地在我市。

  4.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对承担全市技术市场目标任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给予其依托单位奖励。

  扶持政策:

  1.技术输出方

  以上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中各单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为依据,按照实际到款额的1%予以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实际到款额超1亿元的,可给予30万元奖励。高校院所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并向市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转化成果,按上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交易额的实际到款额2%,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

  2.技术吸纳方

  按上年度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技术合同奖励不超过2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已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参与奖励,市级同类奖励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奖励。

  3.技术转移机构

  对促成市内外技术成果在市内转移转化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可按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技术合同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已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参与奖励,市级同类奖励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奖励。

  4.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按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的万分之二给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奖励,每年每个技术合同登记站最高奖励10万元。

  申报方式:依据每年发布的技术交易奖励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办理流程:

  (一)市科技局发布工作通知。

  (二)申报人将所需材料加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资料同步报送至工作邮箱。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见当年度开展技术交易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试点企业一般应提供申报奖励的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认定登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咨询:洛阳市科技创新促进和情报研究中心0379-63935441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来源:https://www.lyrc.gov.cn/shows/51/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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