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低保户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办材料包括民政部门出具的《洛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等。

  一、事项名称: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适用范围: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三、设立依据: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洛管委会〔2024〕1 号),...(三)加大违规提取惩戒。通过阶梯限制设定,加大对违规提取当事人的惩戒力度。发现缴存职工违规提取的,先行 5年期限制提取贷款资格,按期退回的减为 3 年期限制提取贷款资格,限制期内仍不退回的,限制期满转为对违规提取的缴存职工进行使用金额限制。

  四、受理机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申办材料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洛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二)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四)提取申请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七、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

  八、办理说明

  (一)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提取,账户余额满千元以上部分可优先内转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及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对提取受托人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为提取申请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制式委托书,注明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委托书需由提取申请人单位加章,见附件)。

  (四)提取申请人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九、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提取申请人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交申办资料。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办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二)审核:受理机构对申办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

  (三)决定:工作人员打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交提取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工作人员将单位资料按《洛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卡等顺序依次拍照归档。

  (四)送达:工作人员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等交提取申请人留存,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市公积金中心约定的银行账户。

  十一、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二)电话咨询:0379-12329。

  (三)网上咨询:http://zfgjj.ly.gov.cn/ 和微信公众号(lyzfgjj)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二)电话监督投诉:0379-12329。

  (三)网上监督投诉:http://zfgjj.ly.gov.cn/

  十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市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之家(3楼D区)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09:00-12:00 13:00-17:00

  (二)县(市)吉利区: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5:00-18:30(夏季)

  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4:30-18:00(冬季)

  (三)延伸银行网点:委托办理机构网点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 14:00-17:00 节假日不办理

  十六、附件

  附件1:个人提取(提前还贷、手机登记)业务办理委托书.doc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

  1. 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会如何处理?

  解读: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提取申请人因同一人多次虚假变更婚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参与提取,提供虚假户口簿、结婚证等申请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所在工作单位、有关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其骗提住房公积金情况,责令限期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采取限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使用金额等措施,持续加大对违规提取当事人的惩戒力度。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申请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示范文本: (委托书 - 附件 个人提取(提前还贷、手机登记)业务办理委托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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