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居住证个人居住申报须知
导语 申报暂住登记审核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报后请关注反馈信息。“洛阳警民通”暂不提供居住在朋友房屋的流动人员申报登记信息功能,请此类人员到所属辖区警务室填写承诺书申报办理。
申报暂住登记须知
依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663号令),《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申报暂住登记须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申报暂住登记审核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报后请关注反馈信息。
二、申报类别及所需材料
请准确选择申报类别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员:需上传房东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房屋备案证明、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如果非申报人本人,请到所属辖区警务室申报办理。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流动人员:需上传申报人身份证、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流动人员:需上传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居住在学校内部的就读人员:需上传申报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亲属房屋的流动人员:需上传房主身份证、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报人身份证、能证明与房主亲属关系的证件。如果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件,请到所属辖区警务室填写承诺书申报办理,由房东书面申请,填写《申报暂住登记担保承诺书》,保证申报人信息真实,并自愿纳入社会征信记录。
提示:“洛阳警民通”暂不提供居住在朋友房屋的流动人员申报登记信息功能,请此类人员到所属辖区警务室填写承诺书申报办理。
申请入口:洛阳警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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