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导语 本细则所指城市区包括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示范区(伊滨科技城),不含偃师和孟津。各县和偃师、孟津可参照本细则制定具体办法。
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为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支持更多青年来洛就业创业,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一)学历人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
二、适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24年6月1日(含)以后,在洛阳市首次就业、创业或暂未就业,就业单位不包括供电、烟草、通信和金融类用人主体。
首次就业是指首次在洛阳市参加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
首次创业是指首次在洛阳市登记注册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
暂未就业是指符合洛阳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专业方向且在洛阳市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二)个性条件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洛阳市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申请人首次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技师,申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洛阳城市区的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和企业。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申请人首次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4)高级技师和技师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为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和时间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2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民营企业、公立医院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补贴时间为3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已就业、创业的,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2年。暂未就业的,补贴时间为6个月。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技师:已就业、创业的,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暂未就业的,补贴时间为6个月。
补贴金额均为税前标准。补贴时间从首次申报当月开始计算。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线上申报。经用人单位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按季度核发。(申报流程和申报资料见附件1、附件2)
五、资金保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暂未就业人员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和技师的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六、退出机制
(一)对离开洛阳的、违法失信的,应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及时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停发生活补贴。因报告不及时造成补贴多发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退回补贴资金。
(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生活补贴,追缴补贴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
(一)本细则所指城市区包括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示范区(伊滨科技城),不含偃师和孟津。各县和偃师、孟津可参照本细则制定具体办法。
(二)结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有关精神,自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参照本细则中全日制研究生申请享受生活补贴。
(三)《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洛人社〔2022〕78号)废止,符合相关规定人员,尚未申报的,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如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和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1. 申报流程
2. 申报资料
3. 单位职责
附件1 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洛阳社保卡”“洛阳人才”微信公众号或“洛快办”APP,进入“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注册并提交材料,对材料进行初审。暂未就业人员直接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
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一周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上季度发放、本季度复核人员名单)。审核不通过的,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原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暂未就业人员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四、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资金分配计划。生活补贴按季度核发(从申请当月开始计算,到当季度月底为止),下季度按照实际复核结果发放。每季度结束的次月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级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暂未就业人员直接拨付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区级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给个人。
附件2 申报资料
一、用人单位注册时,需上传以下资料
1. 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近6个月完税证明。
2. 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件。
3. 用人单位存在分(子)公司的,需提供分(子)公司关于注册地、纳税地、员工个税纳税地、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工资发放单位等方面的情况说明。
二、申请人申请时,需上传以下资料
1. 《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
2.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证书;技能人才提供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毕业证书。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包含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项目)。
5. 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创办企业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附件3 单位职责
建立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协作机制,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我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资金监管。市(区)委人才办负责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工作的统筹协调;市财政局、各区根据分工给予补贴资金优先保障。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业务职责共同做好生活补贴审核、发放、复核等工作。
审核内容如下:
1. 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2. 市(区)税务局:对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依法纳税情况进行审核。
3.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对申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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