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洛阳市六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内容如下。
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具体待遇请查看:2020洛阳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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