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广告登记管理办理信息

导语 随着传播媒介的增多,广告公司也相应增多,想要办理广告经营单位登记的市民,小编为你提供广告登记管理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用。

  广告登记管理办事指南

  (一)、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2、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3、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4、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二)、 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报送的申请材料: 1、《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2、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5、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三)、广告经营单位申请变更《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广告经营变更登记申请表》; 2、原《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广告经营范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广告经营许可证; 3、广告合同; 4、场地使用协议; 5、广告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6、政府有关部门对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批准文件。

  (五)受理时限: 1、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对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登记,书面说明理由。 2、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变更《广告经营许可证》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新的《广告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办事指南:

  烟草广告审批

  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户外广告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国家工商总局令86号《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各县(市)工商局办理;洛阳市区内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审批

  在省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在省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令16号《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广告登记服务厅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工商局窗口电话:6391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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