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洛阳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导语 拟征收徐家营街道后五龙沟社区、徐家营街道前五龙沟社区、瀛洲街道孙旗屯社区、郑州路街道东马沟社区共计4.4721公顷,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涧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涧政通〔2024〕2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徐家营街道后五龙沟社区、徐家营街道前五龙沟社区、瀛洲街道孙旗屯社区、郑州路街道东马沟社区集体农用地2.3616公顷(种植园用地1.4402公顷,林地0.4062公顷,草地0.46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5公顷,其他土地0.002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1105公顷,以上共计4.4721公顷,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后五龙沟社区用地、西至后五龙沟社区用地、南至孙旗屯社区工业用地、北至东马沟社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道路交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郑州路街道东马沟社区集体土地2.6149公顷,其中农用地0.5508公顷(种植园用地0.1542公顷,林地0.2198公顷,草地0.12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0641公顷。

  拟征收徐家营街道前五龙沟社区集体土地0.1625公顷,其中农用地0.1604公顷(种植园用地0.0935公顷,林地0.066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021公顷。

  拟征收徐家营街道后五龙沟社区集体土地1.6504公顷,其中农用地1.6504公顷(种植园用地1.1925公顷,林地0.1195公顷,草地0.3356公顷,其他土地0.0028公顷)。

  拟征收瀛洲街道孙旗屯社区集体土地0.0443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拟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区信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郑州路街道办事处、徐家营街道办事处、瀛洲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涧西区人民政府拟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区信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郑州路街道办事处、徐家营街道办事处、瀛洲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以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4年3月20日

  来源:涧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xq.gov.cn/Item/1779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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