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汝阳县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最新消息

导语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来了!本文带来最新消息。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0〕79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汝政土〔202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将内埠镇大安村、马营村2.266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1995公顷、其他农用地0.06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2.1995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要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汝阳县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0年7月31日

  附 件

  汝阳县2020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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